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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质量达标评价活动的通知

2020年10月20日 14:44

为进一步深化“三教”改革,将教学方式改革创新落到实处,扎实开展“课堂教学质量建设年”活动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决定在本学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评价系列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基本教学能力,打造金课淘汰水课,扶植一批改革示范课、精品在线课,实现教育理念的转变,实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,实现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,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二、活动组织

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领导、教务处、质管处、科研处等组成的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评价校级工作组;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学院负责人、教学副院长、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学院工作小组。

组 长:危道军

副组长:黄冠华

成 员:华均、王佑华、文学、岳晓瑞、高卿、王延该、易操、丁文华、李方俊、熊辉、罗庆丰、韩建

职责: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评价的组织、协调、督导、检查、评估工作;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达标评价的过程管理、业务指导,组织检查评估、抽查验收等。

三、活动评价

以申报教师的一节日常“课改”课为评价对象,设置三个等级:达标课程、改革示范课程、未达标课程。除体育课外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根据教师年龄结构(50岁)划分为A、B两个评价标准,体育课教学评价使用评价标准C,具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见附件1、附件2和附件3。

达标课程: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者(含80分);

改革示范课: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者(含90分);

未达标课程: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者(含80分)。

四、认定对象

2020年秋季学期中担任课程的所有教师。

五、活动实施

(一)分阶段实施

第一阶段:(2020年10月20日--24日)宣传、发动、制定实施计划

各学院制定实施计划,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学习课堂教学质量达标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,组织集体教研,立足课堂教学实效,认真研讨课堂教学改革的模式、手段和方法。

第二阶段:(2020年10月26日--2020年11月21日))启动实施阶段

1. 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标准对教师师德师风、教学基本文件等进行检查、评分;

2. 教务处组织对教师混合式教学情况利用教学云平台进行打分;质量管理处组织督导、校级听课等对教师日常课进行评价,参评课为常态课,可采用随堂听课方式进行。

3.所有评测结果报教务处汇总。

第三阶段:(2020年11月24日-12月10日)校级核查阶段

1.教务处根据打分结果进行质量达标评定。

2.对优质达标课程将组织公开示范课,组织教师观摩学习。

3.对不达标的教师,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帮扶措施,有针对性的帮助教师快速成长,学校也将跟踪、定期检查教师的培养情况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此次活动,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相关课改文件,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教师能力提升,共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2.此次达标课活动,将按照比例加入教师个人量化考评之中,作为最满意课堂、年终评优、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
附件1:课堂教学改革质量达标评价表A

附件2:课堂教学改革质量达标评价表B

附件3:体育课堂教学改革质量达标评价表C

教务处

二〇二年十月二十日

  • 附件【附表.doc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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